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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组织好我校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广东省高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社科类包括: 1、新增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我校限报2个) 2、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今年对已设立的重点研究基地两个重大项目的申报,1个由所在基地自由申报(由基地确定所要申报的项目),1个实行招投标,且以团队项目进行。 3、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较有实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7月21日前申报新增基地的单位,将申报基地名称、方向及负责人发邮件告知社科处。(scuta21@scut.edu.cn)
2 、7月21日前请各省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将申报的基地重大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发邮件告知社科处。(scuta21@scut.edu.cn)
3、8月20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的申报清单(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发送至社科处。(scuta21@scut.edu.cn)
4、8月20日前,各单位将新增基地申报材料、创新人才培育项目材料一式3份交社科处,由社科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先不交《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待社科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后,再填写。)
三、材料报送
1、新增基地申报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与附件材料一式3份,还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11份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一并报送。 2、基地自由申报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11份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3、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投标者,须实事求是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团队项目投标书》一式11份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4、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规定填写《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9份和《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5、请各单位在8月30日将以上材料报社科处。
在申报过程,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陈召、李石勇87110383。
附件: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见社科处的通知最后的附件)
基地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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