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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地方人大常委会诞生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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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小平对彭真说: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一个重大改革
■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近8000件,90%以上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
独 家
1979年,新中国民主进程的重要节点,铭刻着一段值得回忆的历史。
“30年的实践证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这个改革非常成功,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法制的统一意义重大。”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感慨地说。
顾昂然1954年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从1979年到2003年,长期工作在国家立法一线。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这年,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人代会,选举产生了本级人大常委会。
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之际,采访知情者,揭示一段珍贵的历史,可以清晰看到我国民主政治进步的闪光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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