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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地方人大常委会诞生记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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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人民网 |
诞生:上下同心
邓小平批示:“我赞成第三个方案”
在新中国民主沃土上,进步的制度和观念一旦孕育,就会生根发芽。
1979年,第四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这是一个拨乱反正的关键历史节点。中国向何处去?经历了“文化大革命”阵痛的中国人痛定思痛,重新思考这个多难民族的前途。
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吸取历史的教训,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一个对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工作机构——法制委员会。由80人组成,彭真担任主任。
顾昂然因担任过彭真办公室的秘书,“文化大革命”中遭批判,1975年被调到教育部工作,此时被彭真紧急召回。顾昂然回忆起当年的紧张岁月,历历在目。
3月8日,顾昂然来法制委员会报到。3月9日,彭真开会研究立法建议。当时参加会议的还有刘复之、王汉斌、张友渔等人。
3月19日,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彭真在会上谈了法制委员会的任务和当前的工作。一些老同志主张开务虚会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彭真说,立法任务很重,一般的务虚会就不要开了,要结合立法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在法中作出规定,这样从法制方面来防止这类问题再发生。当前工作就是加紧制定7部法律。这7部法是指刑法、刑诉法、选举法、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3月31日,彭真找顾昂然谈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问题,提出主要考虑三个问题:改革委会问题、地方立法权问题、地方人大设常委会问题。
彭真当时已经70多岁,当年5月曾生病住在北京医院,还把顾昂然找到医院去研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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