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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地方人大常委会诞生记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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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人民网 |
1979年下半年,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进行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试点的基础上,首批66个县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试点中产生了。
1979年8月,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先后召开人大会议,分别设立了人大常委会。其后新疆、河南、北京、江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设立了常委会。另外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1980年设立。两个后设立的省级行政区海南省和重庆市,在1988年8月和1997年6月分别设立了人大常委会。
起步:摸索前行
彭真说,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也是工作机关,不是“养老院”,而要依法行使权力,进行工作
“如今,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督政府,在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变化多大啊!”
5月22日,站在建国门南大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楼前,74岁的李源富感慨地说。1979年12月7日至13日,北京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北京市组织部副处长,李源富参与这次会议的筹备。后来,他调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
当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在北京市台基厂大街8号院,是一栋欧式的2层小楼。1980年1月,李源富和同事一起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回国徽,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牌子一同挂在办公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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