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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东(1970年12月—),男,山西昔阳县人,法学博士。1993年毕业于山西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宁波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调研中心主任,宁波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宁波科技信息》、《宁波科技内参》副主编等职。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院长助理,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著作有《法律规范理论之重述——司法角度的阐述》一本,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 通讯地址:510006,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中座605室。 电邮:xdli@scut.edu.cn;lxd401@yahoo.com.cn
李旭东近年发表论文: 1.《法学中的是与应当问题》《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年5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6年第1期全文转载) 2.《图像论下的法律概念》《学习与探索》2005年6期(CSSSCI) 3.《论法学话语的构造》《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5年3期。 4.《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学术交流》2006年5期。(核心) 5.《论法学话语的形式化》载《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3期。 6.《道论下的法律图景----金岳霖《论道》中的法律思维初探》,载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4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7.《论萨特的自由观及其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意义》,载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第11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试论法学概念范畴的逻辑体系》,载《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年7期。 9.《论法学上的“应当”》,载《学习与探索》2008年1期(CSSSCI) 10.《法治国家思想基础的探寻——以人为本观念的中西比较》,载徐显明主编《以人为本与法律发展》,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著作: 1、《法律规范理论之重述----司法阐释的角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25万字) |